


在这个黑恶势力一度猖獗之地,县公安局长曾推荐黑老大为“警风监督员”
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2日对以冯永强为首的27人st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。一审法院认定27名成员犯有“故意杀人罪”、“组织、领导st性质组织罪”等10多宗罪名。
这是自2002年以来,陕西省潼关县挖出的第3起涉黑大案。“潼关乱象”的深层原因何在?
通过部分官员的包庇、“关照”,黑恶势力不断壮大
对潼关县近年侦破的st犯罪案件进行认真分析,不难发现,无论心狠手辣的st性质组织首要分子,还是为其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公安干警,甚至是被拉拢下水的行政机关干部,都与当地支柱产业“黄金”开采有关系。
“黑老大”冯永强的蜕变,就与“黄金”的开采与争夺密切相关。
原籍四川的冯永强,1993年到潼关矿区时是一个“身无余财”的打工仔。然而,时值潼关金矿资源争夺xx期,来自全国各地的数万淘金人员为求自保,按省籍结成大大小小“工队”,冯永强成了其中一个小工头。
1995年1月,与潼关相邻的河南省灵宝某金矿老板与他人发生纠纷,出资邀冯永强出面“摆平”。冯永强遂带人往对方金矿坑口的住宿工棚内扔了一个炸药包,当场将一人炸死,一人眼睛炸伤后被摘除眼球。这一“血案”让冯永强“声名大震”。
此后,冯永强的“工队”渐渐被st性质组织同化,并与一些个体金矿老板勾结,通过对金矿的争夺,不断壮大实力。
法院审理查明,这一涉黑团伙在冯永强的直接领导下,在潼关及周边矿区实施犯罪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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