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华硕博网-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】
【在职研究生】 【在职博士】 【MBA/EMBA】
  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华硕博网 > 时事聚焦 > 房产新闻热点 > 文章正文
站内搜索:

大学生村官公积金单位应给补缴

作者:硕博网    文章来源:中华硕博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4
中华硕博网(http://www.china-b.com)全球500所高校指定报名中心--大学生村官公积金单位应给补缴

  晨报讯(记者 王娟)大学生“村官”和“支教”大学生都将缴纳住房公积金,缴纳比例按照现行规定执行。昨天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市人事局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北京市到京郊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、村委会主任助理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这也意味着,从即日起,本市所有大学生“村官”和支教大学生将拥有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“五险一金”的待遇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,自文件下发之日起,各单位就要为大学生村官和支教大学生缴纳住房公积金。

  按规定,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%,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,最高不超过12%。前两年参加工作的大学生“村官”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其补缴。

 相关热词搜索